设备设施

发布时间:2021-11-08 点击数量:

  床旁监护仪及便携式监护仪、除颤仪、心电图仪、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便携式呼吸机、输液泵、注射泵、心输出量监测设备、支气管镜、持续肾脏替代治疗设备、床旁超声检查设备和血气分析仪,设备数量应满足《重症医学专科培训细则(试行)》中操作数量的要求。 CRRT、ECMO、血浆置换、输注工作站、纤维支气管镜 主动脉球囊反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