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法律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0-JL13(03)-F30028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服务年限
| 服务开始
时间
| 服务
地点
| 备注
|
1
| 法律服务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 年
| 2
| 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
| 重庆市
| /
|
说明
| 1.报价应含常年法律服务需求方案中总体需求与专项工作需求所有价格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及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需在重庆市主城区,已经正式营业超过5年;有50名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不少于30名。
2、若营业地不在重庆地区的,须在重庆市主城区设有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已设立超过5年;该分支机构内有30名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不少于10名。
3、须在重庆市主城区具有独立的现代化办公场所。
4、行业处罚情况:近5年内,未被有关征信部门列为失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价方应为具备开展本项目从业活动范围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以报价方提供的执业许可证为准)。
(八)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报名时间: 2020年 10月 26 日至 11 月 2 日(08:00—11:3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二)发售地点: 重庆市 。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执业许可证;
2.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含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负责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保密承诺书;
6.廉洁诚信承诺书;
7.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相应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方,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相应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报价方,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9.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不足3年以成立日期起算)审计报告主要内容或律师事务所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0. 相关声明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报名后另行通知。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重庆市 。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网》(www.zhaobiao.cn)及我院官网(www.xnyy.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甘老师
电 话: 023-68766153 (08:0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 023-68766035 (08:00—12:00,14:30—18:00)
附件:谈判文件.docx
物资采购中心
2020 年 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