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最高限价 |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
1.完成本院核医学科回旋加速器和PET设备的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与验收检测;
2.完成评价后提供相关评价报告,通过专家审核后报告能得到卫生、环保和军事科学院等相关部门认可;
3.项目方熟知军队系统医院辐射检测与评价的标准(提供至少一份在军队系统医院同类项目评价合同);
4.项目方须提供完整的检测方案,包括进度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 |
确定成交后30日内 |
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 |
19万元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包含服务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及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三)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特定资格要求:
1.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甲级证书;
2.项目负责人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证》。
四、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1年 4 月 12 日(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1年 4 月 16 日(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 重庆市 。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密封,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请仔细检查报价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装订成册、密封,报价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否则可能会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 评审时间、地点
(一) 时间:另行通知。
(二) 地点:重庆市。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医院官网(www.xnyy.cn)上发布。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甘老师、陈老师
电 话: 023-68766148 (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 023-68766035 (08:00—12:00,15:00—18:00) 附件:采购询价文件(放射防护评价)第二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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