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为保障医院法律顾问服务,为医院提供医疗管理、人事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接受医院委托,处理医院民事、经济、知识产权、劳动仲裁和诉讼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等。
2.项目预算金额:150万元。
三、合同期限
三年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
合同生效后服务 三 年。如遇特殊情况,服务时间顺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成交单位未按服务方案执行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支付方式及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三)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五、律所准入条件
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需在重庆市主城区,注册时限超过5年;有50名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不少于30名。
2.若营业地在不在重庆地区的,需在重庆市主城区设有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已设立超过5年;该分支机构内有30名以上的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不少于10名。
3.行业处罚情况:近 5年内,未被有关征信部门列为失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4报价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采购人不对报价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价方借用或盗用他人相关资质的,将根据国家、军队及医院供应商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六、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项目技术参数、供应商资格条件、交付时限等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我院,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一)主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律所名称。
(二)内容:列明律所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
(三)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529583766@qq.com。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意见反馈表(附件)。
(四)备注:
1.律所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律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律所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023—68754044/ (15123624005)
联 系 人:刘磊
邮 箱:529583766 @qq.com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
2023 年 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