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涤材料采购(第四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洗涤材料采购(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2020-XNYY-WZ-004
三、服务期限:一年
序 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型号
| 年参考量
| 技术参数
| 单价限价
(元)
|
总要求
| 主要参数
|
1
| 主洗液
| 60L/桶
| 72
| 1、粉状或颗粒的洗涤材料不结团,颗粒均匀,遇水易溶解,无化学性异味。
2、液态材料在40℃±2℃恒温24小时不分层,不浑浊;-5℃±2℃恒温24小时,不结晶,无沉淀,恢复到15℃~25℃不浑浊,无明显漂浮物。
3、洗涤材料需有一定消泡性能。
4、所有产品总五氧化二磷含量≤1.1%
| 表面活性剂的含量≥25%,PH值中性
| 1,900.00
|
2
| 乳化剂
| 60L/桶
| 45
| 表面活性剂的含量≥40%,PH值中性
| 2,500.00
|
3
| 碱性助洗剂
| 60L/桶
| 100
| 活性碱含量(以NaOH计),%≥24 PH值(0.1%水溶液,25℃)10.5—12.5
| 1,200.00
|
4
| 氯漂液
| 60L/桶
| 208
| 有效氯含量≥8%
| 1,200.00
|
5
| 彩漂液
| 60L/桶
| 98
| 有效氧含量≥15%
| 1,300.00
|
6
| 中和酸剂
| 60L/桶
| 24
| 中和酸剂中酸值含量(mgKOH/g)400—500
| 1,400.00
|
7
| 柔软剂
| 60L/桶
| 6
| 固含量≥16%,PH值2.5--7.0
| 1,200.00
|
8
| 除血渍洗涤液
| 60L/桶
| 30
| PH≥5
| 1,400.00
|
9
| 含氯消毒液
| 4L/桶
| 60
| 有效氯含量≥10%
| 100.00
|
10
| 除锈剂
| 350ML/瓶
| 10
| PH≤5
| 50.00
|
11
| 增白洗涤粉
| 25KG/桶
| 60
| 表面活性剂含量≥15%,PH≥10
| 400.00
|
12
| 强力洗涤粉
| 25KG/桶
| 40
| 表面活性剂含量≥12%,PH≥10
| 350.00
|
13
| 氯漂粉
| 25KG/桶
| 25
| 有效氯含量≥16%,PH5--9
| 420.00
|
14
| 中和酸粉
| 25KG/桶
| 36
| PH≤5
| 400.00
|
15
| 污渍处理剂(粉)
| 2.5KG/瓶
| 25
| 提供医院被服各类顽固污渍处理剂,提供检验报告,由市级以上(含市级)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中显示合格即可。
| 60.00
|
|
| 1.以上产品检测报告必须是市级以上检测机构提供,所有检测报告需提供原件备审核,如无原件或原件与投标指数不符,视为无效投标,当场作废。
|
2.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四、项目概况: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六)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七)竞标人须是生产商或销售商,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涉及“洗涤清洁用品(包含清洁剂或化工用品等)生产或销售”,不接受代加工品牌投标。
(八)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投标品牌生产企业相关证明文件)。
六、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
(二)提交样品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三)提交样品数量:以下样品各1份,共计15份 。
每位供应商投标前需提供所投标样品有:主洗液、乳化剂、碱性助洗剂、氯漂液、彩漂液、中和酸剂、柔软剂、除血渍洗涤液、含氯消毒液、除锈剂、增白洗涤粉、强力洗涤粉、氯漂粉、中和酸粉、污渍处理剂。液态剂类每样1L,粉剂类每样1KG,需用透明瓶/袋密封并标注货物名称等信息。
(四)提交样品要求:竞标人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五)提交样品其他要求:竞标人若未按时提供样品,取消参与竞标资格。如果中标后所提供实物与封样时样品不符,一经发现,即取消中标资格,依中标候选人顺序顺延。
(六)样品退还要求
非预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在开标当天评审完成后由竞标人带回,预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保存作为验收依据。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6.1本项目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cqggz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本谈判公告开始发布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各竞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cqggzy.com)关注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竞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6.3报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由竞标人在递交谈判文件时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如竞标人未交纳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将拒绝投标。
6.4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9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质疑时间
应在2020年8月21日17时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九、答疑时间
应在2020年8月25日17时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予以答疑或澄清,涉及影响投标文件内容编制的,招标人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时间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为准。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www.cqggzy.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nyy.cn)上发布。
十一、投标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报价方只能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
1.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报价方在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小时,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报价方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以保函形式担保的谈判保证金的金额:1.8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函有效性:
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保函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二、投标保函的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消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预成交供应商以外的报价方电子投标保函。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预成交供应商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1.8万元;报价方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谈判保证金账户,否则谈判保证金无效。报价方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报价方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洗涤材料采购竞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3.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招标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竞标人退还谈判保证金。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洗涤材料采购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 无
地 址:重庆市 地 址: 无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人: 无
联系电话:68754059 联系电话: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