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包装袋采购项目经网上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现仍接受供应商报名: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编号:2020-JL13(03)-W1003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培训、售后服务等价格。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注册资金2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七)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为准)。
(一)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08: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相应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相应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9.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或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0. 相关声明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0年11月19日8时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一)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9日9时0分(北京时间)。
电 话: 023-68766149/68766153(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 023-68766035 (08:00—12:00,15:00—18:00)